刹那芳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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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说我不知道。

他仍住在这里,到本市仍会把脏衣服拿回来洗,但这一年内他出差次数之多,使我觉得本不是已婚之女。

结婚那么久,也不在乎了。情仍旧在,看到他瘦也会关心,但真的不需要天天见面。

女儿不,她颇有点科学头脑,小小年纪,一直想要个小弟弟,她也懂得夫不在一起,生不出婴儿,是以一直问她父亲归期。

她喜小婴儿,已有一段子,在只有三岁的时候,就已经会得走近去看人家手抱的小宝宝,不嫌其详的问问题,又伸手去摸婴孩的小手小足,面孔身体。

人家的父母动,我却为她的热情烦恼。

之后她就希望家里有婴儿。她在四岁的时候,就知道婴儿从什么地方来,多了不起,一早接受知识。

她每隔一阵子来听我的肚皮,一直失望,弟弟并没有出现。

一直到现在都没有。我们这一群女人提起生养都怕。不是因为辛苦。而是人实在难做。

那么可的婴儿,粉红的一团,将来还是难免生老病死,多么没有意思。

女儿再小,将来还是要便老太婆,有没有看过养老院中那些婆婆?皱纹都是刀刻过似的深,一条一条坑,都是小女孩变的呀。

不久将来,我会变那个样子,女儿也会变那个样子。

我看过一篇小说,题名叫《朝花夕拾》。小说不怎么样,题名却令人惊心,朝晨开的花,黄昏就落在地下,要拾起来。

生命多么短促。

红颜弹指老,刹那芳华。

想到这里,心都实了,搂着女儿,没有话说。

我喜瞪着她的脸看,那么美的轮廓,那么光滑的皮肤,透明的,明亮的眼睛。世界若没有孩子的话,真会沉伦。

请看看我脸上的雀斑、细纹、黑点,真不相信自己也年轻过。

后来我们看一会儿电视,便睡着了。

‮夜午‬梦回,听见雾夜中汽笛长鸣,很有点慨,起找杯水喝,看看钟,才十点正,越来越早睡,如乡下人。

我下去看女儿,她睡在那里,箱一只小动物,呼起伏,有些微的音响。

她,我坐在她沿很久很久,不明白怎么可以这么另外一个人,如果有过来,我会毫不考虑的挡再她前面。

我在深夜里动了自己,觉得生命真的奇妙,而活着还是好的。

第二天,天气转得很凉很凉,比早一低了十度,简直要我的命。

照照镜子,很是慨,有些人是不会老的,但我就不是。

我认识个理智聪明的太太,她的职业是导演,美得不象话,已经够令人羡慕了,以为她三十八九,谁知道一她丈夫告诉我,她已经四十八。

我张大了嘴,合不拢。近五十岁!

我简直不相信,近代有很多人都长得比实际年龄年轻,可是得天独厚到那种地步,未免太过。我就不行了。

有时也不能想太多,于是披上衣服上班。

以前是潇洒,或是故作潇洒状,现在可随和了,这一套衣裳穿了三天没换过,我也不关心。漂亮有什么用,整洁已得。办事能力才要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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