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百四十四章心裏較量感謝‘執念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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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折,是在他成人後。演藝事業突然獲得巨大成功。也許是在這份巨大成功中,突然失了自己。沾染了du品。
這種情況,可以理解。他不是什麼大大惡之輩。
另外,通過觀察朱志勳的表情,金允浩還發現此人面帶單純的敬畏神。
這種表情,金允浩在很多人身上看到過。
但是,那些人在面對他檢察官身份時,除了敬畏,還會其它的神情。
就比如之前見過的金希澈,他當時還出驕傲自得的神情。
那些人的敬畏,是對檢察官的身份和權利的敬畏。
而朱志勳的敬畏,卻摻雜了更多對法律威嚴的敬畏。
不管是做賊心虛也好,真心實意也好,總之朱志勳這種單純的神情,就表示,一切都有得談。
兩方面原因綜合,這才讓金允浩做出攻破朱志勳心理防線的決定。
“前一段時間,警察在突擊檢查時發現裴在勇存在du行為,並且將他當場抓獲。據他
代,你也存在
du行為。這才將你找來,詢問情況。”金允浩一開口,朱志勳的律師就急了,急忙辯解:“金次席,我想這裏面存在誤會,我的當事人…”金允浩不耐煩的揮了揮手,打斷道:“我不是在問問題,而是在陳述事情經過。這裏你不需要辯解。”説話時,金允浩一直在注視着朱志勳,“既然你是尹恩惠的朋友,有些事情我就跟你直説了,然後你自己考慮。”看到朱志勳點了點頭,金允浩繼續説道:“裴在勇之所以供出你和尹雪吉,是想戴罪立功,減輕自己的刑罰。
如此,他説的話可信度就非常高了。他不會胡編,惹惱司法人員,加重自己的罪行。
所以,有關於你的事情,我們是一定會追查到底的。
坦白的説,現在我們並沒有掌握任何你du的證據。你大可以不説,讓你身邊的這位律師替你辯解。
但是你要考慮後果。一旦你這樣做了,就不會再有自首情節。一旦事實查清,在量刑時一定會加重處理。
另外,你也不要懷疑我們檢方的辦案能力。
據裴在勇、尹雪吉這條線索,我們一定能找出更多的人,更多的證據。
一旦找到其他證人,揭發你du的事實或者拿出相關證據,那你就徹底完了。
請你不要懷疑這種情況。那些人為了減輕自己的罪行,絕對會揭發別人的。遠的不説,裴在勇就是一個例子。
另外,在沒有自白的情況下,我們是不會替你公眾人物的身份考慮的,公事公辦。”金允浩剛開口説話時,律師一個勁的給朱志勳打眼,示意他什麼都不要説。可是聽到後面,他卻首先猶豫了。
他清楚,雖然現在沒有證據,可是不保證以後不會出現新的證據和證人。
就如同金允浩説的那樣,那些人為了減輕自己的刑罰,絕對會揭發別人的。這就是人自私的天。
而且朱志勳背景簡單,社會關係也不負責,那些人揭發他,不存在任何擔心。
也許,坦白是目前最好的選擇。
此時,朱志勳還沒有表態,律師已經心動了。
“金次席,請問同種情況下,嫌疑人自白的話,您在起訴書中會如何量刑?”律師這是在試探金允浩,在談條件。
對此,金允浩也樂於談。畢竟朱志勳和裴在勇的情況還是有很大區別的。
“單純du,情節不嚴重,量刑標準大概是‘入獄一年’。有自首情節,我可以考慮做出‘不拘捕起訴’決定。”聞言,律師遺憾的搖了搖頭:“太重了。”而朱志勳聽到要被判入獄一年,也慌了。
金允浩依舊注視着朱志勳,温和的説道:“不用擔心,你的律師其實是在嚇唬你,他很清楚我説的量刑標準並不重。他這是想跟我討價還價。”律師,是天然與檢察官對立的存在。
因此,金允浩也沒給這位律師好臉看,因為沒必要。這種人,不會跟你談人情,只會談利益。
聽到金允浩如此説法,朱志勳來了興趣,明顯意動了。
金允浩適時的説道:“檢察官起訴,往往會單純從罪行本身的嚴重程度考慮,從而提出量刑建議。法官會據檢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議,審核案件、宣判結果。
我們提出‘入獄一年’,法官會據認罪情況,戴罪立功情況等多方面考慮,往往,最後的判決量要低於檢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議。
簡答的説,我提出‘入獄一年’,如果你認罪情況良好。那麼法官最後的宣判結果,很可能是‘入獄半年,且緩刑一到兩年’,最後有可能加上一定時間的社會服務。”緩刑,也稱為暫緩執行刑罰。
簡言之,緩刑是有條件地不執行所判決的刑罰。
也就是説,如果朱志勳自首,在緩刑期內,他不再有其它犯罪行為,那麼就不必再入獄服刑。
聽到金允浩的解釋,朱志勳大為意動。
一方面如果死咬不認罪,最終非常有可能被其他人揭發,加重罪行,最終入獄。
相反,如果主動認罪,則可能得到緩刑的判罰,免去入獄服刑。
兩種選擇,可謂一步天堂、一步地獄。
朱志勳已經決定自白了,不過在這之前要詢問下律師的意見。
“金次席,我想跟我的當事人單獨談談。”律師嘆了口氣,頹然的説道。
“可以。”金允浩站起身,離開前補充道:“談時,請順便考慮下,要不要揭發其他人,申請戴罪立功的表現。”律師無奈的笑了笑,點了點頭,沒説話。
金允浩‘好説話,為朱志勳考慮’的態度,初步獲得了朱志勳的信任,也使得事情進展的非常順利。(未完待續)ps:一更送到,求下推薦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