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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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,對於成為殺手這樣的身份,她是極端排斥的——她不能,也不願意!
她怎麼可以傷人呢?從小她是連傷害一隻小老鼠、小雀兒也不願意的。
但後來,她慢慢地覺悟了——她的親生母親都可以對她痛下毒手,她有什麼不行?
殺手就殺手吧,被註定的命運就是這樣,她也無所謂了。也許,她還沒開始殺人,就先被殺死了——呵,那正好。
被人殺死也罷,她去殺人也罷,都是她無法決定的…
十七歲她受訓結束,回到臺灣。
司徒嚴八年後見到她所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遞給她一把槍。
從此之後,她成為閻組的特級殺手之一。
因為她同時也是司徒嚴的“女兒”所以對於她“父親”代的任務,通常是沒有選擇的餘地。
司徒嚴總是給她一些別人不願意去執行的任務。當然,她是可以拒絕的,當她也非常不願意去做的時候但從來不會有結果。
司徒嚴是她的父親,任何事他說了就算,她完全沒有自主的權利。
雖然司徒嚴名義上是她父親,基本上對於她的生活需求也都有盡到責任——他常常毫不吝惜的給她一大筆錢,或者給她一棟房子,並且支援她在經濟上的所有需要。
但,他對她很好嗎?她從來不覺得。
司徒嚴從來不關心她的死活,常常要她出生入死去完成一些危險的任務。只要他有錢賺,她就必須替他賣命。
對於這樣的情況,她不說什麼。
也許這是應該的吧。他養她,她的命就是他的。
其實就算死了也沒關係,反正這樣的子她也不打算活太久。
她不會認為司徒嚴應該要關心她,她原本就不需要別人的關心。活著也好、死了也罷,這都只是她一個人的事。
她不需要別人對她好。
雖然,在剛離開收容所的時候,她也曾經這樣企盼過…
夜裡,司徒咎稍諑撳塹拇蟠采希想著從前的一些事情。
那些從前真心對她好的朋友們,如今都還好嗎?她不這樣想著。
黎、唐遙伊、方芷…好遙遠的名字,但對她而言,其意義卻是代表著永恆的友誼。
她們後來是不是也被收養了?或者早就已經自食其力,獨立生活了?應該不會跟她一樣,成為一個只能生存在黑暗中的人吧。
有時候,她很想跟她們見見面。但又不想到,已是滿手血腥的她,要拿什麼樣的表情去面對她們呢?她又要以什麼身份去跟她的好朋友們見面?
她不敢想象,也不願意去想。
也許…算了吧。
大概是因為待在羅燁身邊,過了太久正常的生活,所以她才會有這份心思去想這些吧。一旦她結束任務回到閻組,那樣賭命的黑暗生涯又可以讓她忘了一切。
也差不多該回去了,只要羅燁最終安然無恙,她就算完成任務了;而她也是真的希望他能夠平安無事。
司徒靜喚想起羅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