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踏青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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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1月17我是個不喜歡陽光的人。

不喜歡的意思不是説我如血鬼般憎惡懼怕陽光,只不過若要我選我寧可選擇生活在常年陰雨的城市。

我的女友琳琳在這壹方面和我正好相反。

她喜歡陽光,討厭雨天。

因為她喜歡在晴空萬里陽光明豔的子出門遊玩。

注意,是遊玩。

遊玩和逛街可不壹樣。

逛街無論晴天陰天都可以做,遊玩則不同。

非得晴朗的子才能玩的盡興。

當然有些人或許覺得陰雨綿綿時撐壹把油紙傘在石子路上走走,也是頗為漫的事,這我不反對,但我堅持我的看法,晴天是使人活潑開朗的,而雨水則往往引來人的愁緒。

「妳是憂愁的詩人。」琳琳總這樣評價我。

我當然聽得出她這話裏有壹定奚落的成分。

但我也不以為意。

因為她説的實在有些道理。

假若我是壹個女人,我多半也會喜歡陽光開朗遊山玩水的少年,而對每悲秋的我不假顏

這就叫有自知之明。

在與琳琳相處的子裏我想正是我的這壹優點才使得我們情得以長久。

憂愁的詩人可以做男朋友,也可以做丈夫,但做玩伴大概是很不合適的。

這壹道理我明白,琳琳自然也清楚。

所以當她被窗外的光勾引着想去郊外爬山踏青時,她從來不鬧我,只打開手機,在好友列表裏搜尋幾個名字便改頭換面收拾行囊準備出發了。

這對我來説自然是樂事,但在壹開始時也鬧出過矛盾。

這事情説來怪我。

她知我素來喜歡戴綠帽,便在出門時打扮的頗為開放,恰似錢鍾書所説「局部的真理」,這使得我有點吃醋,講了幾句不中聽的話。

琳琳向來是火爆脾氣,聽我饒舌,立時便怒了,把衣服壹,也不出門了,話也不説,只壹勁兒的生悶氣。

其實我説完那番話便後悔了。

人有時就是這樣,嘴比腦子快。

頭腦還未來得及下達閉嘴的指令,話已經説出了口。

這便是人間許多矛盾的由來。

我就是這般解釋給琳琳聽的。

琳琳聽完笑道:「妳真是會説,妳犯的錯倒怪在全人類的身上了。」我説:「我也是人類,人類的通病我自然也有。」她又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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