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日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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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是夫倆坐著頭痛。
我忽然問家泰:“怎麼離婚的人這麼多?我連結一次婚都嫌煩,我是不離婚的,我怕怕。”家泰笑“難怪免費同居。”我深深嘆一口氣“同居亦不易。即使有了房子,還得裝修,現在百物騰貴,真受不了,救命。”
“我知道爹爹有個房子,千多呎,叫他向房客收回來給我們住。”我沒打采“開玩笑,怎麼收得回來?大家又不是沒處住,上次有個女人,收了房子説自住,沒到兩年賣了出去,被人告密,法庭判罰五十萬!”家泰喃喃説:“怎麼辦?”
“別想了,想破了頭也沒用,先結婚,婚後住小房子,然後才定下心來慢慢想。”
“也只好這樣一步步來。”他聳聳肩。
“不過先得找傭人,真是當務之急,天天這樣出去外頭吃三頓,快破產了。”我説。
“傭人?”家泰像是從來沒聽説過有這種人。
“是呀,”我形容給他聽“白衣黑褲,替咱們收拾地方洗衣服煮飯的那種好幫手。”
“為什麼要請傭人?”他反問。
“因為我這個主婦要出外工作呀!”
“婚後還要工作?難道你還沒辭職?”他怪叫“我最不喜歡我老婆跟男同事打情罵俏。”
“錢不夠花呀,不做怎麼行?”我的聲音尖起來。
“你要花什麼錢?生活費我自然會得支付。”他搶著説。
“生活費?這年頭還有餓死的人?我是説零用,我平的使用非同小可,沒理由放棄這麼豐厚的工作。”
“不是説做工受氣嗎?”他聲音越來越高。
“受氣管受氣,發薪水準就可以了。”我説。
“孩子們誰管?”
“褓姆呀,再貴也不過三兩千,我沒理由放棄一萬元的薪水不賺,回家蓬頭垢面地做女傭,於經濟學都不合,你説是不是?”
“我説不是,”他與我算賬“孩子們非要親自照顧不可。”
“那麼你留在家照顧他們,孩子有一半是你的。”
“什麼?”他跳得老高。
“你思想落後封建,我不予接受。”
“結了婚再説。”
“什麼都可以結了婚再説,這件事不行。”他委靡不振“若不是愛你,我都不想結婚。”
“啊,家泰,汝道不孤,我也有同。”我拍著他的背安
他。
“這是試煉,原來結婚是試煉愛情的堅定。”家泰説得很對。
不過我們還是沒找到房子。
別人彷佛結婚結得很容易,而我倆差點反臉。
天天晚上拿一隻計算機算。
旅行:旅費住宿加飲食,廿七天,兩個人一共四萬港幣。房子裝修連電器,又是五萬,購買本小車子,三萬…除非中六喝彩。否則繼續頭大。